一、历史性的争论
1. 区别“信仰的基督”与“历史的耶稣”:从启蒙运动开始,神学方面有很多派别,其中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区别“信仰的基督”与“历史的耶稣”。这是个客观与主观的议题,一些学者着重在历史的角度,从历史事实,去验证基督的信仰,强调的是眼见为凭,让证据说话(如布特曼的“去除神话论”,否定耶稣的神迹等)。严谨的态度固然是好,却忽略了信仰最重要的元素。除了历史的耶稣,“信仰的基督”的影响力是远超过历史性的,信仰有时候是“非理性”的,但也要留意两者的平衡,如果信仰中的基督只停留在主观的经验上,而缺乏客观历史的耶稣,这个信仰根基就不稳了。
2. 另一方面,各种学说兴起,处理的也是关于“历史的耶稣”与“信仰的基督”。所用的方法不同,也就产生人对基督论有不同的讨论。
二、 基督论争论
基督论争论的主要焦点是集中在耶稣基督究竟是谁。耶稣基督是神?又或是完全的人?神人之间的差异又在哪里?他的工作,包含了他的救赎工作,如果只是一个人,又如何成就救恩等……这也是初期教会所关切的问题。研究基督论有几个重要的观点:
1. 圣经的观点
圣经中直接证明耶稣基督的神性与人性的经文很多,彼得对耶稣的认识的宣告认信最清楚:“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16:16)使徒行传中彼得的讲论(徒4:12)也说明基督救赎的工作是无人可以替代的。
2. 基督的先存性
约翰福音是从耶稣是神(神的儿子)的角度来介绍耶稣基督的。约翰开宗明义很清楚地说明:“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约1:1)说明这位神就是基督。约翰喜欢用与神“同等”,就是一样的意思,所以犹太人想要杀耶稣,耶稣也从来没有否认他的神性。约8:58耶稣宣告:“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这里的“就有了我”原文是“我是”,是指着基督的神性,他是在太初就已经存在的。旧约当中也提到许多先存的观念,比方在创世记,亚伯拉罕已经看见了将来在道成肉身之前,以人的形象显现的基督。旧约中有许多关于显现的使者,多数学者都认为,是耶稣基督道成肉身之前的显现,这也是基督神性的重要凭据。
3. 从童女降生的问题
以赛亚书7章以马内利的应许,预言了耶稣基督的降生;福音书中所传的,最重要的就是确认耶稣就是基督,旧约中对基督的预言、认识或是描述、盼望,都实际的在耶稣身上印证他是基督,说明了他就是那位弥赛亚,是那一位众人期待的拯救者,也是受膏君王。当使徒宣告耶稣是基督的时候,基督的信仰就产生确定性,他是君王也是救主。
4. 基督无罪性
有人问:如果基督是完全的人,那么他会有犯罪的可能吗?因为人都有受试探犯罪的可能,但是基督没有罪性,所以我们的答案是“他能不犯罪”。基督的试探是真实的,基督也经历挣扎,重点是他没有犯罪(来4:15)。基督的无罪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他是以无罪的,代替了有罪的(彼前2:22-24)。赛53章是最著名的弥赛亚受苦的预言,他担当、背负我们的罪孽,因他的鞭伤、刑罚,我们得医治与平安,基督的无罪性是重要也是必要的,和我们的救恩息息相关。
5. 基督的人性
关于基督的人性,他道成肉身,是完全的人,腓立比书也提到:“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腓2:6-7)约翰也提到基督是完全的人,住在我们中间,特别提到独生子成为肉身,是完全的人,耶稣若要为我们成为赎罪祭,就必须成为肉身,真正的人(约1:14、18)。
6. 基督的复活
基督复活是我们信仰的价值核心与盼望,保罗说:“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15:14),基督的复活是肉身的复活,不只是战胜罪恶死亡,更是以复活的大能,显明他是神的儿子。基督复活是我们信仰的重要基石,基督复活也表明基督的神性,复活是肉身的复活,而不是所谓精神复活,复活也与神的儿子有直接的关系。(罗1:3-4)“神的儿子”这个议题如何理解或解释?这是我们往后要讨论的范围。
从古到今,许多异端的错误,都是对基督的认识有偏差,异端传讲的基督论往往使人偏离正确教义,例如否定基督的神性,又或是否定他的人性,若是基督论出问题,接着我们的救恩论和神论等,一定也会有问题。一般错误的基督论都围绕着几方面:基督的神性,或是他不是完全的人,又或是说基督是次等的神。关于基督的身分位分,我们应该有清楚的认识,“耶稣基督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在一个位格之内,直到永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