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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反被聪明误?-质疑中国“实用理性”的智慧

   2022-05-30 洪予健1350
核心提示:所谓“实用理性”的智慧,是否正是这种自认为聪明,反变成了愚拙的一个实例呢?上帝啊!求祢拯救我们脱离这自称为聪明的罪所引起的可怕后果吧!

在向中国学人传福音的过程中,我们不怕遇到激烈的反对者,却怕碰见不屑的冷漠者。对于那些“激烈的反对者”来说,他们至少保持了一种对非寻常事物的自然反应性。他们惊讶于基督福音中那种“非科学”的无稽之谈,竟也可以在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中间占有一席之地。于是他们要上查经班来辩论,要尝尝胜利者的滋味。他们来了,我们也就和他们有了对话,福音也就藉此传开了。但是对于“不屑的冷漠者”来说,事情就麻烦了,无论你如何说,他都不听也不辩。例如在面对“这世界到底有没有神”的问题时,这种人既不屑于听基督徒所列举的理由,也无兴趣听无神论者的任何辩驳。他们不在乎各方的观点,那是因为这问题本身的价值性先遭到了否定。他们的理由是:第一,这个问题太玄,不可知。提问者是杞人忧天,因为这是人人会问,独有聪明人不问的事。第二,问题与我们现实生活无关,不实用。知不知道都一样,百姓照样吃五谷,生孩子;读书人照样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这一类人也不自以为是无神论者。实际上他们只是“神无关论者”。我们认为中国知识分子中表现出来的这种态度是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某项特征紧密相关的。这个特征在中国大陆学者李泽厚处被概括为“中国智慧”的第二大特点,名为“实用理性”。据李认为“实用理性”表现为“不在理论上去探求、讨论、争辩难以解决的哲学课题,并认为不必要去进行这种纯思辨的抽象”,“重要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妥善地处理它。”

显然“实用理性”在那些对福音不屑的人中间的表现就是将基督信仰的问题归成了“难以解决的哲学课题”。在现实生活中将其“妥善”地处理为一个与人不相关的、无意义的问题。其实这种态度既非理性,更非实用。首先从理性的推断上来说,世上决无一个绝对的不可知论者。任何人声称某种事物的绝对不可知性,也就等于同时宣称了他是一个绝对的可知论者。因为这表示他彻底地了解人认识该事物的途径都是封闭的。但绝对地知道(认识)某事的能力都不是有限的人所具备的。基督教声称有关神的存在及其知识并不是由人的发现而来,而是神主动向人启示的结果。除非我们就是这可能存在的神,否则我们如何能代替祂来断言,说此事绝无可能呢?

其次说到实用,按李泽厚的定义:实用是指那些对人事直接有帮助的知识。在那些不在乎基督福音人士的眼睛里,基督教谈的是那虚无飘渺的神,因此就必不和人事相关。其实这又是一大误解。事实上人最关心的一个与己身密切相关的问题就是:“人到底是谁?”如果在人之上还有更高被称为神的智慧者存在,那么人向神寻求答案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但如果这智慧者并不存在,或者存在而不愿发话,那么人就得独自面对这世界。由此可见,对神是否存在的问题的回答,恰恰关系到人该如何生存的基本方式。我们怎么能说这个问题是与人不相关的呢?

其实,人之所以要寻求神,恰恰是因为发现人自身的有限和无奈,因为人连和自己最有关的生死问题都无法弄清楚。人要知道“生”──他从哪里来,“死”──他往哪里去。人不能生得莫名其妙,也不能死得不明不白。“生”和“死”就是人“生命方程”的两个边界条件。若我们不知这两个边界条件,人的生命过程就成为了一个无法解开的“谜”。这好比是一个数学上的微分方程,若没有给定边界条件的话,我们只能得出一般形式的通解,而其中的常数却是未定的。常数未定的通解不含任何物理意义,若要赋予这个方程唯一特定的解,则一定要给出其方程在时空中存在的边界条件。同样人生的方程若缺乏对“生”“死”两个边界条件的认定,则人生的意义便缺乏了特定的唯一解。人生结果变成了一个通解,你爱如何解释就如何解释。人类社会中出现的许多哲学、意识形态流派,都是从自己所加的生命边界条件中解出的,例如按照唯物主义的进化论的说法:人的生存是从一个偶然中存在的自然中进化而来的,而人的死亡则代表了人整个生命的完全结束,此外并无其他特殊意义。给定了这种生命的边界条件,就使我们的人生跌落到一个无可挽救的黑暗深渊。

可是基督徒不会如此悲观失望,因为神通过祂启示的圣经很明确地告诉我们:人是神造的,人的身体虽然是来自这世界的尘土,但是人却从神那儿得到了永恒的生气,这就是人灵魂的来源。世界虽能满足我们身体的需要,却不能满足人灵魂中的渴望和需求,因为这灵魂唯有回到其真正的出生地(天父的怀里)才能真正安息。基督徒相信人活在这世上只是客旅,肉体的死亡只是人生命旅行中一个重要阶段的结束。这个生命阶段的重要性在于神给每个人以机会来选择他或她下一段生命旅程的方向:或进入到永生,或跌落至永死。我们每个人只有一生一死,没有别的事比它更重要,这是不能否认的。不同的信仰、学说造成人们对生命认识的差异极大,关键的问题是生死的边界条件由谁给出,如果这世界有神,而人由神造而来,这边界条件就得由神而定,也只有神才能定。这是自然的、合理的、逻辑的结论。

我们对此还有什么怀疑呢?被人啧啧称道的中国传统思想中的“实用理性”,到底对人生这个最重大的问题给出了什么理性的并且也是实用的答案呢?

在李泽厚心目中,倡导“实用理性”的开山始祖是孔夫子。孔夫子有许多主张非常好,但却在人如何看待生死的这一大问题上犯了根本的错误。孔子不喜欢他的弟子问有关生死的问题。有一次,一个弟子向他问死,他说:“未知生,焉知死?”这其实是说他不知生也不知死。我们当然不能责怪孔子,说他不能给出“生”和“死”这两个生命的边界条件。他比起现代许多自以为是意识形态专家来说要谦卑得多,也诚实得多。孔子的错误在于他不应该在这两个他都不知道的事上,作出认识论和价值性的判断。将人对死亡意义的探求摆在无足轻重的地位上。其实人若不清楚人死后的去向,怎能理解今生的意义。孔子“敬鬼神而远之”,弟子问鬼神之事,他回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但是人若不认识鬼神的真相,何能以正确的心态对待人事呢?难道我们遇到人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就连这个问题本身的重要性也要连锅端掉吗?我们对孔夫子不能求全责备,但令人惊讶的是,许多文人学者放着孔夫子的许多好的言论不看,偏偏要将孔夫子失误的地方,拿来大捧特捧,并誉之为中国智慧的特产──实用理性呢?

中国旅加学者秦家懿曾说:“儒家的贡献是在相对的人际关系中发现了绝对的道德真理──人必须为仁。”从基督教立场看,“仁”是绝对的道德真理,因为这是从神的启示中领受的。但这真理在儒家的体系中却无法找到方法论上说得通的绝对的位置。因为绝对比相对的高得多,人怎能自己在相对中归纳出绝对的真理来?人能在有限中归纳出无限吗?当然是不可能的。孔子论“仁”有一百几十多次,却不怎么谈论仁是怎样来的?结果他的学生说:“夫子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为什么孔子不多言天道?其实这与孔子不愿多言生、死、鬼、神的出发点相同。孔子的同时代人子产曾说:“天道远,人道矣。”意思是:“我们人不必操心有关天道的事,只管我们眼前,对人实用的事就可以了。”基督徒相信人道必须是从天道而来,两者岂可对立。人为什么要爱和被爱?爱人之心,恻隐之心从哪里来?一定要挖到终极的根源,这样我们便可以与神相遇。因为造我们的神,祂是爱,祂是仁义,祂是善良,我们从祂而造;如此“仁”就有了一个牢固的本体论的基础。可惜孔子没有做到,造成一个极大的缺陷。当然,我们不能因这一点求全责怪孔子,因为神在基督教里的特殊启示并没有临到他。但我们却可质疑孔子追求真理中自我设限的合理性。例如孔子虽然远鬼神,却重视祭祀──祭神,但却不把祭祀看作是真的对神的崇拜,而将其作为教化百姓的手段。他说:“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意即神存在与否并无大关系,我们当他存在就是了。真理的客观真实性不重要,你只要主观觉得有神就可以了。他把真理完全主观感受化,人自己就成了一切真理的最后根基。所以人家问他有没有鬼神,他不回答。你认为有就有,重要的是态度要虔诚。这里孔子欠缺的是彻底的求真精神。孔子要求礼乐的教化,祭祀中只要气氛足够,人的情感、美感被满足就可以了。把真理美学化,以美学代替宗教。这事并不是等到民国时,才由蔡元培先生提出的,其实孔子在二千多年前就已经倡导了。

自本世纪初“五四”运动,喊出打倒孔家店的口号以来,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道统被冠以“封建礼教”的罪名,遭到了中国知识界左、右两翼一致的批评。好像中国的落后、愚昧、封闭自守,以及对个体人性的压制,都得放在这两位老人家身上。但是纵观这场攻击,我们却发现有一个显着的例外。这就是对上文中提到的,被李泽厚先生定义为中国智慧的“实用理性”的赞扬。中国知识分子对中国传统文化中这一成就的发现与肯定,使得我们去面对现代西方以理性与科学为标志的现代文明时,不致于过分自卑。原来我们的文化遗产并非一无是处,至少在确定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上,中国要比西方早开化上千年。

这个想法在旅美学者唐德刚教授的大作《胡适杂忆》中表达得最为清楚。唐说:“中国的传统思想可以说是唯一没有在追求真理上白费气力的原始文明。中国人是最现实的,我们的文明一开头就以『人』为本。与『人』无关的『玄而又玄』的思想,始终没有在中国生过大根。”唐认为西方近代的世俗化进程,不过是“中国古老的无神论今日在西方复活”。尼采喊出“上帝死了”的口号竟会在西方引起如此的震动,这使中国知识分子感到西方人既可怜又可笑。唐教授写道:“因为中国思想向来就是如此的,只有煳涂的白鬼才把『盘古』看得那么认真,顶礼膜拜,视为『上帝』,他在中国一直就只是老祖母们在厨房里逗逗孩子们的故事罢了。”当初我读唐教授文章时,还未信主。这些话读来使人痛快,民族自豪感也油然而生。但转念一想,又感到有些不对劲。中国人既然从没有在追求真理上白费过力气,怎么竟会让在真理上白费气力近千年的西洋人捷足先登,创造出让中国知识分子既羡慕不已又惭愧万分的现代文明呢?这里的差错到底出在什么地方?会不会因我们根本没有在追求真理上费过气力,所以也就没“白费”气力这回事。也许我们以为西方人“白费”气力的地方,却恰恰是西方文明的精髓所在。

这种解释或许不能服人。人们争辩说:“实用理性”并不是不要真理,例如孔子就认为“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实用理性最关心的,是所求的真理是否与人相关,因为人是衡量万事价值的尺度。如果我们再问一声:“人”这把尺度是如何具体地用在真理相关性的指标上呢?或许人们会说:“于人相关的真理是指那些能给人类带来好处的道理。”但话如果这么说,问题就大了。因为世人对什么是“人类的好处”这一点上,从来就没有统一的看法。马克思主义跑出来说,“真理是有阶级性的,各阶级的人会根据他们不同的利益划定真理的标准。”就算你不同意这一说法,你也得从自身的经验中承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真理相关性的标准。你认为世上有没有神对你关系不大,可是基督徒却认为这是与人关系最重大的事。或许你又会说:“于人相关的真理至少应该是自明的吧。至于那些『玄而又玄』的事,我们怎知这是于人相关的呢?”其实“玄而又玄”只是一个托辞。人们只要发现某事对人有利可图,再玄的事也会去干。例如现今大陆的“气功热”不断高涨。这气功的机理和现象不可谓不玄,可是这种玄奥不但不妨碍人们对气功的兴趣,反倒激发起许多人如痴如狂的追求。中国历史上出现的炼丹术也不可谓不玄,但人们希望长生不老,于是对之趋之若骛。吃仙丹,连皇帝也吃死过好几个,也没听说哪个皇帝是弄懂了炼丹术后才吃的。

基督徒以为关于神的事,既非与人无关,也非玄到使人无从知道的地步。圣经指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罗马书一19)这句话的意思是:第一,人关于神的知识,是从神对人的主动启示而来。如果神不将有关祂的事告诉人,人的确是无从知晓的。第二,凡神愿意让人知道的事,必是清楚明白地向人显示的,圣经中指出,神藉着“所造之物”及刻在人心中的“律法的功用”,将祂的存在和某些属性显露出来。这是使人“无可推诿”的。因为人既是神按“祂自己的形象”所造,神和人的关系就可以照着祂的旨意沟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神的事并不玄。第叁,神只告诉我们人所能知的事。神是神,人是人。这里巨大的差异性也是不容忽视的。人并不可以凭着人的聪明和理性对神的事妄加判断,而须藉着信靠,将自己不懂的事谦卑地仰望在神手里。如果我们以为神的事可以用“实用理性”的尺度来作对人有关或无关的取舍,其实已经将人置于比神更高的位置上了。而这恰恰是最不理性的态度。

其实,中国的文明并非一开始就是以人为本的。儒家的经典礼记上说,商朝带领人们敬奉神灵,每事必卜,不敢怠慢;但周朝却以礼仪和音乐来“教化”百姓,对神灵则敬而远之。礼仪的重点从神到人的这一转变,是如何发生的呢?据已故的着名学者陈荣捷分析,这原因不是别的,人们不再去关注神,恰恰是由于先民们对神灵的认识,从太玄,不可捉摸的极端,跳到了不玄,而不以为然的极端的后果。周人总结商亡周兴的教训,发现神的旨意是可由人们的德行来导向。人们对天意加以理性的把握是可能的。同时,商人对最高神的称呼,一个带有位格意义的名称“帝”,也逐渐让位予一个语意不甚清楚的最高存在──“天”了。陈指出,这个人本主义世俗化的过程,在孔夫子时代正达其高潮。如果情况确实如此,我们对孔子面临那个时代出现的“礼崩乐坏”的局面,也不难理解了。原来这并不像共.产.党所说的那样,是一种阶级斗争的现象。其更可能的原因是,人们对神重要性的认识降低了,老百姓比孔夫子的理性更加实际。他们发现,既然人的命运可由自己掌握,那么神灵即使有,也不必畏惧了。孔夫子要求祭神如神在,可老百姓心想:你这个神既然威力不大,在不在就都是一回事。由于人们不用再畏惧神,当然就在祭神中采取怠慢不恭的态度了。中国到了孟子的时代,人们不要神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了。孟子主张人只要尽心,便能知性知天,因为“万物皆备于我。”他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这里他显然没有给神留下任何位置。当神与人的实质关系被割断后,人也不会将礼仪上的面子留给神。神在中国的命运,就如唐教授所说,最终变成了老祖母在厨房里逗弄孙儿们的故事了。

持平而论,孔夫子提倡的实用理性态度并非是一无是处。它至少使中华民族的文明主流较早地摆脱了泛神主义的迷信状态,使其不至于像某些原始文明那样,由于过度崇拜邪灵,而达走火入魔的状态。但是这些提倡“实用理性”的人所没有想到的是:当他们将神的存在以及人神可能关系模式的探讨,都打入到“与人无关及玄而又玄”的范畴中后,受到损害的却是那些最直截了当、与人有关的事了。兹举一例是关于公民守法的事。新儒学大师牟宗叁曾说过,公民守法的基础在西方是宗教问题,在中国是道德人格的问题。这里哪一种基础更牢固,人们一望而知。在西方传统中,道德与宗教是密不可分的。例如摩西十诫中,前四诫都是关于人应如何待神的诫命(宗教性的),而后六诫才是关于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法则。在中国,伦理道德缺乏了宗教的神圣基础。人们并不存在罪恶是对神亵渎的概念,也不知道德行和律法的操守有其终极负责的对象。人们想法律既是由人所定,便也能为人所破。触犯的人多了,就不要紧了。法不责众就是了。我们能够想像在一个价值神圣性荡然无存的社会内,“实用理性”能定出一个“实用标准”来满足那些最讲究“实用”的人的需要吗?据我们看来,“实用理性”对神的存在,于人的“实用性”估计,还不如法国的无神论者伏尔泰那样精明。他说:“上帝若真是没有,人们还得创造出一个来。”在他看来,关于“无神”的论说,应该控制在上流社会的沙龙里。若芸芸众生都信无神的话,那么人们什么样的事都干得出来。这个社会必变成暴民的天下。圣经指出当人“知道神,但却不当作神荣耀祂,也不感谢祂;他们的思念变得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罗马书一21)

请问,所谓“实用理性”的智慧,是否正是这种自认为聪明,反变成了愚拙的一个实例呢?

上帝啊!求祢拯救我们脱离这自称为聪明的罪所引起的可怕后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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