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温哥华为一所堕胎诊所开业的事许多人示威抗议,据说示威者多半是基督徒,这样作是否违法及侵犯人权﹖
答:
1. 其实这件事是有关人权的争论,有人认为孕妇有权决定她要不要胎中的孩子,且认为胎儿没有人权,因为他还不是人。但这不是圣经的观点。
路加福音第一章第十六节,施洗约翰“从母腹就被圣灵充满了”,可见胎儿一定是人,且是有灵魂的人,否则怎能被圣灵充满﹖马利亚对天使说他愿意把身子给神使用(路一:38)之后,立即去看她的亲戚以利沙伯。以利沙伯一看见马利亚就说:“我主的母到我这里来,这是从那里得的呢﹖”(路一:43)注意我“主”是指马利亚腹中的胎儿(基督),那是马利亚刚从圣灵受孕的。并且以利沙伯的胎(即未出生的施洗约翰)也“就欢喜跳动”(路一:44),可见这两个胎儿已经是人。
照笔者意见,那些说胎儿没有人权的,是“欺负”不会说话的胎儿,是自私的借口。
2. 最近阿拉斯加漏油污染事件,使沿海许多动物受害。温哥华某团体曾动用不少金钱人力,为着拯救少数海狮,其中一只怀了胎,他们极力拯救,终于不幸死去,“一尸两命”,还有人为它流泪。现代人对禽兽可以如此仁慈,对自己同类却冷酷地说他们没有资格享人权,完全站不住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