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听说读圣经应先明白圣经所记的事迹之历史背景方能更好地领会圣经精意。不知应从什么历史背景读起?本人读过一本注释书,所记历史背景和习俗似乎与圣经所记十童女比喻不尽相同,应如何取舍?
答:
来函未提所读的是哪一本注释,所谓不尽相同,是完全相反还是大同小异,或着重点不同?兹略提数则有关读圣经与历史背景留意的要点:
一.不要轻忽圣经本身所显示的背景与当时的习俗。这比较经外的“历史”更可靠;因为圣经所记的话,是经过当时代普遍向各地的人宣读过的。若其中的历史习俗不合事实,当时就成为反对者的现成资料。现在我们所参考经外考据的历史资料,是否同样像圣经那样从当时开始,经过长期公开宣读而受过考验民俗与历史的检验的呢?
二.圣经本身所显示的历史背景可有:
1. 如上文有关新约希伯来书第九章第四节的解释,旧约的记载就是它的历史背景,且是最可靠的经内历史考据。
2. 如所问十童女的比喻,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本身已显示了部分背景:
a. 当时婚筵是在晚上举行;
b. 有童女作伴;
c. 童女可与新郎新娘同坐席;
d. 童女迎候新郎时需带灯备油;
e. 新郎到达时筵席才可以开始,其时间可能迟延。
另从经外的历史资料可知:当时犹太人婚礼,新娘可邀请好友为伴(即童女),男方先在女方家里行礼,后在男方家里设宴。但不同之注释,有关此类习俗细节并不一致。所以这些经外的“资料”只可作为助证,绝不可以当作主要根据。
三.主耶稣无需采用(或叙述)当时历时习俗的全部细节,祂只不过用童女为比喻,通过传统习俗讲明祂所要讲的真理而已。我们读经时仅需留意祂所已选用的“历史”在比喻中的意义;却完全没有理由用历史习俗武断地限定主耶稣必须按照当时习俗的全部细节来讲说祂的比喻,而不许祂只选用历史事故中的某些片断为例喻。这是严重的错误。
四.所有经外的历史习俗之考据,仍可能被修正甚至推翻,若五十年前之资料,在今日成为过时或需经重大修改,则五十年后的考据,是否可能使今日认为可靠的资料同样成为过时?且习俗的细节很容易因环境与时间而改变的,五十年,一百年后可能已有相当改变。不同乡镇的规矩也可能有些差异,究竟用那个乡镇哪一年代的习俗为标准?如果这样追究下去,可能是无休止的争论。所以历史习俗的考据只可作解经的助证,却不能把它当作圣经的“圣经”。
五.历史向来都是选记的,经外的史事被选记于圣经之后,就不能把它看作是“通史”了。因为圣灵所选记的若干史事的片断,是为着配合圣灵所要启示给人类有关神救赎的旨意而选用的。既经选用在圣经中,它的重要价值已不在乎它在这世界不断变迁中的历史是否完整或被人改变,乃在乎它在被选用的经文中之作用,有助于显明神所要向人启示的真理。就以十个童女的比喻为例,圣经只选用了当时习俗中的一部分,如童女带灯备油等候新郎,以及被拒于门外和得以与新郎同坐席…等事为教训,我们所要留意的不是借未被选用于圣经中的部分批判圣经,乃是要留意已选用的比喻对我们有什么意义,怎样正确的领会和应用其中的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