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提摩太前书第一章十九节说:“常存信心与无亏的良心”,良心与信心有何分别?
答:
“良心”是神赐给一切人一种公正的良知的本能,任何人行事歪曲不义,良心都会发生公正谴责。但人若一再作违背良心的事,良心“就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提前四:2)麻木不仁,失去敏锐公正的效用。
在本节经文所说的“信心”是指对神的信心。基督徒或常听道的人,虽然可以不理会良心的不安而行神所不喜悦的事,但这样行的结果,在神面前良心就会有“惭愧”的感觉,这样的良心就是有亏的良心。良心一有了“亏”,在神前自然没有信心,不敢信神的同在,也没把握知道神是否会听祷告。所以主耶稣应许我们祷告祈求“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可一一:24),其实已包括了无亏的良心在内。
注意本节下半:“有人丢弃良心,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真道原文与上句“信心”同字。丢弃良心的人,他的信心就像破坏了的船即将下沉一般,难以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