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督受死功效的范围
1. 基督是为全人类死(罗3:23)。基督是为神的百姓死,这里的百姓,也是指“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3:14-16,10:16)。但是,人还是需要相信接受,不是普救论。
2. 基督是为每个个人而死的,在神的创造中,每个个人都是一个一个的,这真理也提醒我们,每个要得赦罪之恩的人,也必须是个别的相信,并接受基督的救恩。
3. 基督是为他所救赎的教会而死,并且他宝血的功效,能保守洁净教会,对一些软弱失败的信徒,我们要用爱心挽回他们,圣经说:“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神的救赎也是为他所救赎的教会而死。
二、基督的三个职分
在历史中,基督的工作分类往往也会以三个“职分”来说,也就是:先知、祭司、君王。加尔文特别注重这个观念,从他以后,职分的观念也被普遍用来解释基督的工作。
1. 先知:“主神要从你们中间,给你们兴起一位先知像我”(徒3:22),有关耶稣的预言,不只是论到他继承大卫作王,也更继承摩西作先知。耶稣先知的事工和过去旧约先知的工作有个重要的区别,那就是他来自神真实的同在,他与父神共有先存性,这是他能启示父神的主要因素(约1:18),耶稣也自己宣称他的先存性(约14:9)。耶稣先知的事工具有独特性,但也有几方面的意义和旧约先知相似的,比方在信息方面;除了审判的宣告,也带有好消息和救恩的宣告。
2. 君王:福音书特别是马太福音描写基督是君王,是管辖整个宇宙的统治者,希伯来书的作者把诗篇45篇应用在神子的身上:“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的国权是正直的。”今天,无论在何处,当我们顺服神的主权,救主就在那里实行了他管辖君王的功能和权柄,将来他的统治是“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腓2:10-11)
3. 祭司:基督是我们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不只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也体恤我们的软弱,(来2:17,4:14-16)。耶稣在世时,为门徒祷告,最详细的是大祭司的祷告(约17)。代求的重点是什么?一方面是属灵称义的性质,耶稣将他的义呈与父神,为叫我们称义,另一方面,基督恳求父神使信徒成圣,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
三、基督的虚己和高升
1. 虚己的意义:早期教会的错误教义“虚己论”,认为基督的道成肉身是倒空了他的神性,那么神的属性在虚己期间到底是怎样的?最整全的理解应该是这样:耶稣舍弃了其神圣属性的独立运作,这并不是说他的神圣属性也就失去了,而是他自愿舍弃单独运用这些属性的能力,他只能倚赖父神而运用这些属性,并且在拥有完全的人性时运用。一方面他能行神迹,也能知道人心里所存的意念,一方面也愿意顺服神的旨意。虚己包含着所有人性的情况,因此耶稣会有人的感觉,疲乏、饥饿、忧伤等,这也再次说明他的人性是完全的。
2. 受死:基督不只道成肉身,他也为我们的罪而死,经历了羞耻的死亡,从被钉十字架到经历死亡-他的工作似乎失败了,罪恶似乎得胜,邪恶的权势似乎打败耶稣,但圣经告诉我们,他经历死亡有个目的:“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的作为(来2:14),死亡不再辖制他,因为他从死理复活,但是他却和我们的血肉之体一样,经历了死亡。“降在阴间”,不是说他去到地狱,也不是去报好消息,使那里的人离开该处,主要是说明他的卑微,和胜过撒旦的工作。加尔文认为:降在阴间,是指明他的死,不仅是身体的死亡,而且,他也同时忍受神严峻的报复,以平息神的愤怒,并满足他公义的要求。但是要留意,我们不能把“降到阴间”,轻率的变成一种教义。“因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徒2:27),这经文是指从死亡中拯救,不是从地狱得拯救。
四、基督救赎的范围
这是个连结救恩论的议题。基督在十架的救赎,是为了全人类的罪付上代价?又或是仅仅为了那些他知道而最终会得救的人的罪付上代价?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普遍救赎,和有限的救赎。虽然各家都有一些支持的经文根据,我们不需太多争辩,但有几点值得留意:
1. 并非所有的人都得救,也就说明并非普救论。
2. 神白白的恩典是给每个人,是完全真实的,“凡是愿意的”,就可以享受到这份恩典。
3. 基督是神的儿子,他的死本身有救赎的功效,足以偿清罪的债务和刑罚,也足以救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