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是很可怕的。战后伤残的士兵,最可怕的不是断手断脚,也不是终生瘫痪,而是脸孔被炸掉,五官尽失,血肉糢糊一片,结疤后面部狰狞恐怖。日后即令他们有勇气见人,别人见了,也被吓坏;胆小的还会尖叫。没有人乐意亲近这些“无脸人”。没有人看见他们里面美丽的灵魂(假设他们有美丽的灵魂)。他们成为被社会遗弃、非常孤独的人。
这是一件奥秘的事:上帝给我们眼睛,叫我们看见。我们也自自然然从美丑产生爱恶之情。接着,便是情不禁的以貌取人。
眼睛妨碍视线,让我们看不见人的内心,看不见其真正为人。
照道理说,能看见,应有利于知人,可是不然,眼睛偏偏妨碍视线,让我们不能知人。
说不看外表容易,可是实行起来很难。从人软弱的天性来说,几乎没有可能。因为眼睛与情感是对双生子。漂亮的人如花,美丽动人,我见犹怜。面目可憎者,虽无过犯,也是“可憎”。要真正认识一个人十分费时费事,必须假以时日,必须经过考验。甚或不幸,上当后,方认识其为人如何。就是说,我们的心眼要到那时方才睁开──多么迟钝啊!然而一个人的真正为人,又是多么重要,决定这人可不可信、心地好坏、会否伤人害物、阴险不阴险、是否令人难以长期忍受等。但到了这地步,多半的人都恨不早带眼识人。
如果我们没长眼睛、老早看不见,从一开始便无法以貌取人,我们是否就能比现在聪明?早认识人?
主耶稣说:“我为审判到这世界上来,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能看见的,反瞎了眼。”(约九39)有眼反瞎,这是一个奥秘──却是铁般事实。一切歧视与“今生的骄傲”由此而生:种族歧视者单看见肤色,性别歧视者单看见性别,歧视老人或青年者只见年纪,势利眼者眼中只有背景出身。看一部旧影片(A Patch of Blue),十分被震撼:一个没有上过学的盲女,爱上一个纯洁、良善、乐助、有教养的青年,觉得配不上他。可是,在当时明眼人的社会里,却觉得该青年配不起这丁字不识的盲女。为什么?因为该青年是个黑人。盲女的妈妈──一个泼妇、粗人、没教养、偷汉子,偷汉子居然非但没有社会遗弃,而她,竟也看不起这有为青年!为什么?因为她是个白人。至于偷汉子、人品怎么差劲等等,又没刻在脸上,别人不能看见。真是不可思议,眼睛竟可以妨碍视线到这一个地步,叫人完全忽略构成一个人最重要的素质。
不是如果我们瞎了,省去了“看外表”这一过程,视线不受妨碍,便能早日直截了当,透视人的内心?便能早日有“透视眼”,看见肉眼看不见的世界?
保罗从耶稣的外表看不出祂是真神儿子,后来心眼开了,才知原来自己有眼无珠,不识真神。他因此说:“所以我从今以后,不凭着外表认人了,虽然凭着外貌认过基督,如今却不再这样认祂了。”(林后五16)
尝试闭上眼睛,除去“眼目的情欲”(约二16),用心灵的眼睛看,你一定会比现在更聪明。也许你能看出耶稣基督是上帝的儿子。也许你能早日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