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的希伯来文名字是约翰,母亲名马利亚(徒一二:12)。马可是巴拿巴的表弟(西四:10),初与巴拿巴和扫罗一同作宣教事工,后离开他们(徒一二:25,一三:5,13)。后在保罗被囚时同在(西四:10),保罗末后以为他可有助益(提后四:11)。也曾随彼得工作(彼前五:13)。一般以为他就是在主被捕的时候,赤身逃走的少年(可一四:51)。
主旨:
基督耶稣为仆人。神的儿子降世拯救罪人,“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腓二:7),所以本书没有记载基督炫赫的家世谱系,从开始就是工作;短短一卷书,euthus一词用了四十二次,译为“随即”,“即时”,“立刻”等,表明主急速奔向祂的目标(一○:32)。书中记载主长篇的教训不多,只着重祂顾念人灵性和肉身的需要。其职事的徽号以牛为代表。
钥节:
第十章45节:“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书中的基督:
这位仆人,却在奇妙的教导和行事上,满有权能,显明是神的儿子(一:1,三:11,五:7,九:7,一三:32,一四:61,一五:39)。
基督的职事,给我们留下榜样,叫我们知道,神国度的基本观念,与世俗不同,权柄表现在事奉上:“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可一○:43-44)这“你们中间”,是神的国度,不是外邦人的思想和作风;这是十字架的福音,不是“荣耀的福音”。主耶稣以羞辱和软弱,克胜罪恶,完成救恩;门徒也应该在“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加六: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