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
全章提到“十字架”共九次,基督在十架受死不但是本章的主题,也是全书之主题。在此提及基督被钉十架时较具关键性的人物有:
1. 犹大(3-5节)
第一种人就是出卖主的犹大。他到底有没有得着他梦寐以求的三十块钱﹖他得着了,却很快又失去了。他卖主卖友,取得的钱财只不过经一经他的手而已!在他还来不及运用之前就失去了,不但失去所取得的金钱,还失去了他的生命与灵魂!
2. 祭司长,文士(6,20,41节)
人们可能以为当时的宗教领袖必然是帮助耶稣的,事实上最热心陷害耶稣的正是这些人。他们以“宗教”为进身之阶,遇到有真正敬虔事奉神又受人敬重的神仆时,他们会想尽方法排挤陷害。本章有三节圣经显出他们的恶毒与伪善:(a)第六节:他们拾起犹大还给他们的“血价”,说不可放入圣殿库中,而这“血价”正是他们付给犹大的,他们的瞎眼与伪善已到无可救药的程度。(b)第二十节:他们利用“群众”盲从的心理,挑唆众人宁要强盗巴拉巴不要耶稣。对于比不上他们的强盗,他们可以摆出同情,扶助,打抱不平的态度,对于远非他们所能比的耶稣,则极力把祂贬得比强盗还不如。c.第四十一节:在他们成功的陷害基督之后,竟要尽情凌辱,彷佛对耶稣有不共戴天之仇,泄尽心中怨恨。若不是撒但进占他们的心,很难理解他们何以如此憎恨基督。
3. 群众(17-25节)
一大群的人都说要巴拉巴不要耶稣,这是否就是人民的意见﹖他们究竟代表了大多数人,还是代表了被利用的大多数人﹖本章第二十节告诉我们“祭司长和长老挑唆众人…”这就是历来“民主”制度的弱点。其实世间并没有完全的制度,人性的败坏更使原本就不完美的制度显得漏洞百出。人们多半喜“新”厌“旧”,只因“新”的是未经时间考验而未显出缺点而已!其实主要的缺点不在事与理,乃在人。
4. 彼拉多(24节)
“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他就凭“说也无济于事”便把耶稣交给人钉十字架!他既掌握着可以决定人生死的权柄,却没按公义定案,是难辞其疚的。(a)他明知耶稣因受人嫉妒而被陷害(18节)。(b)他夫人在梦中受神警告,特别打发人对他说:“这义人的事,你一点不可管”,他知道耶稣是“义人”。(c)他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24节),更证明他的失职。(d)主耶稣明说他有罪(约一九:11)。
彼拉多的例子说明了一个政治上有地位的人,难免为保护自己职位不顾正义。今日基督徒应反省,在面对冒犯众怒与求神喜悦二者之间,究竟撰择那一边﹖我们会不会比彼拉多更懦弱,更不理会圣灵的责备地出卖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