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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爱耶稣的母亲,胜过一个‘凡事都做的很好’的母亲”

   2024-07-02 匿名会员1540
核心提示:“一个爱耶稣的母亲,胜过一个‘凡事都做的很好’的母亲”当然啰,基督徒若不走“基督路线”,而执意要走“世界路线”,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容我先说个故事:

我曾经在闽北山区插队。其间,我结识了两个比我年长几岁的福州人,一个姓黄,一个姓丁。为了说事方便,我就称他们为黄兄,丁兄吧。

黄兄和丁兄都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到闽北山区去的。黄兄曾在省农校读书,毕业后,被分配到县农业局;丁兄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他兑现了之前“一颗红心,两种准备”的承诺,到位于边远山区的县办农场当农场工。黄兄赚工资,吃商品粮;丁兄挣工分,粮食靠自给。

黄兄有个四口之家:他自己,连同老婆和两个女儿。黄兄工资微薄,养家糊口并不容易。于是没有工作的老婆便撑起了家庭的“半边天”,她每天起早摸黑地干活,为建筑工地挑沙子,赚辛苦钱贴补家用。黄兄的两个女儿在学校读书,成绩平平,父母亲也没有工功夫管她们。两个女儿初中毕业后,就在家里待业了。后来好像一个招了工,另一个去一家工厂当临时工。如今,黄兄一家人仍在山区,黄兄夫妻俩叶落还不能归根。

丁兄,跟黄兄一样也有个四口这家:老婆,两个女儿。比起黄兄,丁兄的生活就更苦了。丁兄没有固定收入,按规定,农场工出满勤了就有十元钱的“起步工资”,更多的收入就靠“按劳取酬”的原则获得。由于体制不健全,农场工的收入很低。丁兄每个月平均只能拿到三十元左右的工资。养家糊口相当难,丁兄的老婆去做保姆,赚钱贴补家用。丁兄家还有一个状况是黄兄家所没有的,丁兄会抽烟。要叫丁兄完全戒烟也委实有点难为他,为了压缩抽烟的开支,丁兄抽的是每包八分钱的经济烟。此外,丁兄身体不如黄兄,黄兄体魄健壮,丁兄不仅弱不禁风,而且高度近视。丁兄两个女儿读书比黄兄稍好一些,当时也在读初中。

八十年代,一个台商到县里考察,他看中了农场这块地,决定把它买下。这位台商在搞“农业集团”,总部在台北。在大陆许多地方有集团的“分场”。几年下来,台商在这里生意经营的风生水起。老板起用丁兄,派他当农产品销售部主管,后来升为销售部经理。老板不仅起用了丁兄,而且起用丁兄的老婆,让她当出纳,丁兄老婆很识时务,她知道有这样的老板,是她的机会,于是她一边工作,一边学习财务知识,两年后,拿到会计师职称,老板指派她当会计,而且晋升很快,不久,她便坐上了“财务总监”这把交椅,一年出差台北两次。丁兄家生活水平上升了几个档次。家境好了,女儿读起书来,干劲也大了,两个女儿顺当地考上高中,又相继考上名牌大学。女儿大学毕业后,因为成绩优异,她们有机会选择在省城工作。后来,丁兄夫妻俩退休了,现在,他们在省城安居。

故事就讲到这里。

最近,我看到一篇属灵文章,里面有一句话把沉寂在我记忆里的故事“激活”了:

“A mom who loves Jesus more than a mom who ‘does everything right.’”

“一个爱耶稣的母亲,胜过一个‘凡事都做的很好’的母亲”

显然,前者是基督徒,后者是世人(或“效法世界”的基督徒)

我不愿意被句子意思的“外延”局限,仅仅指“母亲”。我想提取句子的精意:最孝顺的子女,最模范的丈夫(或妻子),最好的长辈,只能是基督徒。

这个结论与我说的故事有什么关系呢?

黄兄纵使比丁兄条件“优越”,但他要给家人带来幸福,仍然有心无力。丁兄虽然条件比黄兄还不如,但遇到了“贵人”台湾老板,从此,他们一家时来运转,今非昔比。

“一个爱耶稣的母亲,胜过一个‘凡事都做的很好’的母亲。”其“机理”是:基督徒启动了属于他们的“天上资源”,这个资源就是耶稣基督。

一个资源在天上,一个资源在地上,二者如何相提并论呢?

容我举几个例子说明这道理:

例一: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我下岗了,家里生活窘迫。那时我女儿还小,我没有条件带她到外面去玩。去公园要买门票,要玩碰碰车,要吃点心,这都需要花钱。女儿的表姐家生活条件很好,舅舅也喜欢我女儿,舅舅常常带着她跟着他们一家出去玩。我那时很穷,但,我信耶稣,而且很热心。每次去聚会时都把女儿带去,女儿从小在教会,耳闻目睹教会的生活,六岁受洗,八岁那年,登山宝训背的有板有眼。她从小就很爱主,这个福气是她迄今为止还没有得救的表姐望尘莫及的。我这个做父亲的,按世人的眼光看,至少很窝囊,但,耶稣助我一臂之力,给了我女儿最好的东西:基督的生命。耶稣说:“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路12:15)“有钱”买不到生命,但耶稣白白的给了我,又给了我女儿。

例二:

我有个邻居,口碑很好,作为女儿,对父母极尽孝道。有一年,这位姐妹的父亲病重住院,她是又操心操劳,每天风里来雨里去的医院家里两头跑,拿出她所有存款为医治她的父亲。最终,父亲病得医治。休养了半年后,年迈的父亲提出要回老家济南一趟的要求,以圆他的夙愿。女儿组织家族的力量,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最后,父亲也实现了这一愿望。如今,父亲已离世,女儿每年为父亲做祭,做祭那天,把父亲的像片摆出来,又是鞠躬,又是叩头,又是为父亲“摆宴”。

女儿虽然很“孝顺”,但她不知道,他父亲如今在地狱里。她也不知道,做祭是在拜“假神”,也就是拜偶像。她自以为孝顺的“做祭”,其实是在羞辱她的父亲,因为,她父亲死了,她还不放过,把他的像片借给撒但用。

女儿的孝顺是——“井水”+“神的怒气”+“地狱”

有一个姐妹,与我这个邻居的家庭的情况差不多,她有一个老母亲,母亲住在弟弟家里。姐妹自从得救以后,去弟弟家看望母亲的次数比以前更多了,每次去的时候,都会为母亲捎去她喜欢吃的点心。一到弟弟家里,就动手帮助弟弟家做家务事。姐妹向母亲和弟弟传福音。母亲和弟弟先后得救。得救后,姐妹每次去看母亲时,便与她分享属灵信息。母亲看见姐妹就格外欢喜,生命也日渐长大。

姐妹的母亲生前有个夙愿,就是“回老家浙江看看”,这愿望在姐妹面前念叨了多年。要实现母亲的这个愿望并不容易,首先,母亲的腿站不起来,想出行,没有个“三人团”陪伴是做不到的。姐妹忙于工作和教会的事务,机会也不是太多。这样,母亲回老家的事便一拖再拖。就在机会成熟,万事具备的时候,母亲病倒了,这一病就走了。

母亲走了,而且是带着遗憾走的,对此,姐妹很悲伤,但神的话语和圣灵的工作医治了姐妹的“心病”,她相信:

母亲虽然走了,但因为她信了耶稣,所以她现在是在天堂。

世上最好的“美事”不过是天上“真事”的影子。母亲的夙愿没能实现,但,如今在天上的她对当初的遗憾,贻笑大方。

姐妹的孝顺是——“活水”+“井水”+“天堂”

例三:

教会里有个弟兄说了这样一个见证:

弟兄的妻子有个闺密,闺密的老公是个厅长级的官。论世上的条件,弟兄与这位厅长比起来,相形见绌。厅长有权有钱,弟兄没权没钱。闺密家衣锦玉食,弟兄家粗茶淡饭。时过境迁,如今,闺密一家人如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弟兄的妻子却因为弟兄向她传福音,并向神迫切祷告,信了耶稣,得到这份属天的祝福。说到这祝福,不得不提到这样一件事:那还是在弟兄的妻子信主以前的事。那时,弟兄的妻子在一家濒临倒闭的国企上班。妻子的闺密把这事告知当官的老公,要老公帮这个忙。很快,弟兄的妻子被调到事业单位,连跳三级。弟兄很清楚,这是神藉着人的手做的,圣经说:“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箴21:1)

弟兄在世上,不能像世上有权有钱的老公那样讨老婆的喜欢,很多问题靠弟兄自己不能解决。但弟兄有耶稣基督,耶稣基督助弟兄一臂之力,使弟兄妻子的问题,也是弟兄一家人的问题得到解决。

“一个爱耶稣的母亲,胜过一个‘凡事都做的很好’的母亲”

当然啰,基督徒若不走“基督路线”,而执意要走“世界路线”,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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