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以弗所书二:11-22
这段经文告诉我们人在基督里所得的救恩是何等的宝贵,特别对我们这些被犹太人称为外邦人的人就更是珍贵。
一. 得救前后的比较
怎见得我们所蒙的救恩是宝贵呢?当我们细读这段经文,就不难发现第十一、十二节和十九至二十二节有非常强烈的对比,是一个人得救之前和得救之后的对比。
有什么不同呢?
1. 是外邦人(v.11)。「你们从前按肉体是外邦人」,所谓外邦人不但是外国人,更含有异教徒(heathen)的味道,甚至有时被看为化外人(barbarian),就是没有什么文化的。这是犹太人对所有非犹太人的看法。
2. 是没受割礼的(v.11)。割礼是属于神的记号,只有犹太人才有这记号。换言之,只有犹太人是属于神的。
3. 是与基督无关(v.12)。因为基督是神应许要救犹太人的受膏者,非犹太人当然无分。
4. 是诸应许的局外人(v.12)。神给以色列的许多应许,外邦人都不在里面。
5. 是没有神的(v.12)。因为神没有向他们启示,因此人不认识神,不认识故就没有神。
6. 是没有指望的(v.12)。人如果没有神,没有方向,自然就没有指望,活在世上不知要做什么。
这是人没有得救以前的光景。
但是当一个人得救以后,他的情形就大大不一样。
1. 不是外人(v.19)。他不再作外人和客旅,不再是异教徒和化外人了。
2. 是与圣徒同国(v.19)。他们和犹太人同属于一国,就是属神的国。
3. 是有基督为房角石(v.20)。现在和基督结连在一起,祂为房角石,得救的人为房子的石头。
4. 是神家里的人(v.19)。既是神家里的人,那么神家里的一切他都有分。
5. 是神的灵宫(v.21-22)。不但有神,更有神居住在里面,与神连在一起。
6. 是有盼望的。人这样与神结连,神就成了人最大和最宝贵的盼望。
「救恩」就是使人大大的改变,使人和以前不同。这就是保罗所说的「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的意思。
「救恩」就是把人旧的过去,变换成新的现在。
人人都会有自己的过去。可能是伤心的过去,失败的过去,或败坏的过去。但在救恩里,过去就成为过去,展现在眼前的,是一个新的现在,一个美好的将来。
人在救恩里就是这么美好,救恩就是那么宝贵!
二. 十架的功效 (v.13-18)
人怎会有这样的改变呢?关键在十三至十八节。
是因为人在基督里,是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耶稣基督藉着十字架,使本来和神无分无关,与神隔离的人,可以亲近神。
耶稣基督怎样作成这事呢?
1. 祂使人和睦
「因祂使我们和睦」(v.13),「成就了和睦」(v.15)这是耶稣基督为外邦人做的第一件事。祂藉十字架使「两下」合一和睦。所谓「两下」就是指犹太人和外邦人,这两种人可以和平相处。
既说「和睦」,可见未和睦之前是不和的,甚至是处于敌对状态的。
事实上,犹太人和非犹太人一直处于不和和敌对情况中,旧约圣经把这事实原原本本的记录下来。这就是为什么圣经常有打仗的事,常有杀人,甚至要灭族,要把敌对一方灭绝的事。因为两下不和睦,两下常敌对。这种情况,直至今天还存在,犹太人敌视外邦人,外邦人憎恨犹太人,即使和犹太没有什么直接瓜葛的,亦是如此。
但是福音所到之处,这两下就可以合一,可以和睦,仇恨可以化解,敌对可以消无。腓利向埃提亚伯太监传福音,彼得向义大利百夫长传道,保罗更专向外邦人传讲这和平的信息。从此,两下可以一同成为神的儿女,一同承受神的国。福音将和平,和好带给人类。
2. 祂废去冤仇
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犹太人和外邦人会不和睦?
保罗说:「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v.15)。原来两下之间有墙阻隔,有冤仇。
为什么会有冤仇?真想不到,保罗说那是因为记在律法上的规条(v.15),换言之,就是神在旧约颁佈的律法、规条使犹太人和非犹太人不和睦,彼此成仇。
这就希奇了!为什么会这样?和平的神所颁的律法,为何会使人成仇?
这当然不是神的错,也不是祂所颁的律法有什么毛病。神是善的,祂所颁的律法都是善的,好的,对人类是有益的,是人类绝对需要的。因为没有律法,人就不认识神,也不知何为善、何为恶。
问题是出在人对律法的理解和运用时。
A. 律法分出有无
当神给犹太人律法时,带有罪性的犹太人立刻就觉得自己「有」,而别人「无」。
「有」与「无」之间就生矛盾、冲突。可不是吗?有钱与没钱,有地位与无地位,有权与无权之间常有冲突。
犹太人常觉自己有律法,有神特别宠爱,而别人却无。他们认识神,可以亲近神,而外邦人则不可以。无形中就造成了两下之间的间隔。
B. 律法分出义与不义
不但如此,律法更分出义与不义的来。
神颁佈律法,是让人知罪。律法一出来,人就知道什么是罪,因为律法若不颁佈,人犯了罪也不知自己在犯罪。律法让人看见人常做不应该做的,也常不做应该做的。
律法好像一面镜子,把人的本相照出来了,人也因此而被定罪了。被定罪的当然就是不义的人。
问题就出在这里。律法将义与不义分开时,这两下就生矛盾,就生排斥,有间隔。义的自然就讨厌、排斥不义的。
问题就出在这里。犹太人没有自知之明,以为自己有神的律法,就是义人。外邦人没有神的律法,就是罪人。因此,他们轻看没有律法的外邦人,称他们为异教者,看他们如猪狗。其实犹太人也是罪人,只是他们看不见。
然则,神为什么把律法给犹太人,不给外邦人?如果祂分给每一种人,不是没有这个问题了吗?
圣经所记载的历史给了我们答案。原来,只有犹太人的祖宗,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摩西等等愿意听神的话,肯敬拜独一真神。其他的族类就自以为是,受魔鬼的迷惑,去敬拜受造之物,或鬼魔的灵而不肯敬拜造物之主。人喜欢行自由犯罪的路而不肯行圣洁的神要求行的义路。因此,神就将律法赐给他们这些愿意的人,并希望他们传给全世界。
可惜在过程中,因为人的罪性而造成了这隔阂。而同时,犹太人和外邦人因为各自的罪,被罪控制,亦被罪指控,在罪海中争扎,沉沦,双双走向灭亡。
感谢主,耶稣基督到世上来,成了肉身,为了赎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成为代罪羔羊,替人赎罪。因为祂的代死,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除去因律法而来的控诉,把这些冤仇除去,因此犹太人和外邦人两类罪人,都同因耶稣基督的代赎,而可以一同到神的面前,亲近敬拜祂,与神和好。
现在外邦人和犹太人一样,可以随时到神的面前亲近祂。不必再经过任何人,不需要任何祭牲,规矩,礼仪,就可以自由的朝见祂,得随时的帮助。
然而,这一切都是主耶稣付出了极高、极大的代价为人换取的。
没有主十字架的牺牲,人就必死无疑。
没有主受十字架的咒诅,人就永远受咒诅。
没有十字架的痛苦,人类就必永远痛苦。
主耶稣的十字架把这一切都废除了。这就是十字架的救恩,十字架的功劳。
